守贰
郡守及其副职,也指州县长官及其佐官。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绍兴三年:“诏浙江诸州县帛及折帛钱,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,不足者守贰窜黜。”
郡守及其副职,也指州县长官及其佐官。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绍兴三年:“诏浙江诸州县帛及折帛钱,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,不足者守贰窜黜。”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东宫武官名。北周置,见“左右司卫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太医院,掌医户差役、词讼。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设于各路,各设提举、副提举等职。官署名。元代设于河南、江浙、江西、湖广、陕西五省,各置一司,秩从六品。掌医户差役词讼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置太禧院,秩正二品。二年,改太禧宗禋院。
官场用语。南朝时御史台诸职资望较低,士族高门多不愿任之。御史台又称南台,故有此称。《梁书·谢几卿传》: “天监(502—519)初,除征虏鄱阳王记室,尚书三公郎,寻为治书侍御史。旧郎官转为此职者,世谓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:一、农业改良;二、农业试验场;三、蚕丝业改良和检查;四、地方水利耕地整理;五、天
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辇运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。参见“典仪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工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
武官名。明嘉靖以后,五军、神枢、神机三大营各设监枪号头官一人,由本营派充,其地位在大号头官与中军官之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