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宪
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。
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。
对帝王恩典的尊称。《后汉书·班超传》:“妾同产兄西域都护定远侯超,幸得以微功特蒙重赏,爵列通侯,位二千石。天恩殊绝,诚非小臣所当被蒙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辽北、南护卫府各设右护卫司,与左护卫司分领护卫府护卫。皇太后宫亦有右护卫。置太保、右护卫等职。
见“登闻鼓厅”。
国君、天子,犹言“主上”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故父兄之臣诚死宗庙,法度之臣诚死社稷,辅翼之臣诚死君上。”
爵名。初指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。晋朝始置,位在开国侯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伯,位视九卿,班次之; 隋初置为九等爵第七等,正三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
见“三旗包衣前锋营”。
官名。唐朝折冲府次官之一。太宗贞观十年(636)改别将(车骑将军)置,一员,上府从五品下,中府正六品上,下府从七品下,与右果毅都尉掌通判府事,为折冲都尉副职。辽朝诸卫各置二十八员,为加官。
官名,汉置为郡县佐吏,也称监市掾、市啬夫,或称市吏,掌市政治安及校定度量衡及物价等事。
官署名。元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建大圣寿万安寺,置万安规运提点所,秩正五品。仁宗延祐二年(1315),升都总管府,秩正三品。后升寿福院,秩正二品。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 降为总管府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,东、北、翼三王府所属六部主官称为六部尚书,燕、豫二王府所属六部主官有吏书、户书、礼书、兵书、刑书、工书,合称为六部书。后期六爵所属似亦有六部书。例如太平天国文书《名册三十五件》中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