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学士

学士
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皆置,以文学之士充任,掌典礼、编纂、撰述、修史之事,为文学侍从之臣。唐朝弘文馆、崇文馆、集贤院置,由官员中选文人学者兼任,五品以上官为学士,六品以下官为直学士,掌整理经籍图书。弘文馆、崇文馆学士兼教授本馆学生。又弘文馆有详正学士,掌校理图籍; 集贤院有侍讲学士、侍读直学士,掌解释史籍疑义。后相继置大学士,率以宰相兼领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以后又置翰林学士,掌内廷制诏。五代增置金銮殿大学士、端明殿学士,护銮书制学士。宋朝置翰林学士、诸殿学士、诸阁学士、枢密直学士及侍读、侍讲学士,诸学士皆为侍从,备顾问应对。每月于本俸之外领取添支钱,并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。辽朝有翰林学士、宣政殿学士、观书殿学士、昭文馆直学士、崇文馆大学士、崇文馆学士、崇文馆直学士及乾文阁学士。西夏有翰林学士、徽猷阁学士、观文殿大学士,又有番学士、汉学士之别。金朝翰林院有学士承旨、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,直学士,掌草撰词命。元朝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置学士承旨、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、直学士、集贤院置大学士、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、直学士。明朝翰林院设学士一人,掌制诰、史册、文翰之事,兼考议制度、详正文书,备天子顾问。明、清两朝又有内阁学士。


1、学校的士人。《汉书·儒林列传序》:“公孙弘以治《春秋》为丞相封侯,天下之学士,靡然乡风矣。”

2、有学问的士大夫。《庄子·盗跖》:“盗跖闻之大怒,目如明星,发上指冠,曰……为我告之,尔作言造语妄称文武,冠技术之冠,带死牛之胁,多辞缪说,不耕而食,不织而衣,摇唇鼓舌,擅生是非,以迷天下之主,使天下学士,不反其本,妄作孝弟而儌倖于封侯富贵者也。”

3、官名。魏晋六朝时,征文学人士,掌典礼、编辑、撰述等事,通称学士,王和节帅也置学士,以师友相待,无定员,无品秩。北齐文林馆学士,北周麟趾殿学士,皆掌撰述。唐代学士,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,出入侍从,参谋议、纳谏诤,其礼尤崇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,改翰林供奉为学士,置学士院,专掌内命;凡拜免将相,号令征伐,皆由其起草;其后礼遇益亲,号为“内相”,以为天子私人。弘文馆也置学士,为该馆长官,掌详正图籍,教授生徒;朝廷制度沿革,礼仪轻重,皆参议。集贤殿书院也置学士,为该院长官,掌刊辑经籍;凡图书遗逸,贤才隐滞,则承旨以求。宋代学士多备顾问、论议、典校,得之为荣;中兴后,“学士率以授中司、列曹尚书、翰林学士之补外者。”置学士的有观文殿、端明殿、龙图阁、天章阁、宝文阁、显谟阁、宝章阁、显文阁等。清代内阁有学士,掌敷奏;大学士,掌均国政,赞诏命,议大礼大政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、二》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、二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翰林院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八·学士》、清代赵翼《陔余丛考·学士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商部会计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管商业银行、各业赛会各事,并本部经费报销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庶务司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商部。掌管税务

  • 都乡侯

    爵名。东汉置。凡封邑位于都乡(靠近城郊之乡)者,称都乡侯,位次于县侯,晋朝、南朝宋亦置,后多无封地。爵名,东汉置,有封地。都乡侯为乡侯的一种,封地在野者称乡侯,封地在城郊或靠近城郊的称都乡侯。位在县侯

  • 司蕃大夫

    官名。即主客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主客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主客郎中为司蕃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
  • 班引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改官的一种程序。经磨勘许改京官的选人,数人结为一甲,定期引见皇帝,称为班引。引见时,选人在便殿立班,逐一宣名,皇帝有疑者,即命吏部复验,如不中选,则取旨裁决。宋代选人改官的一种手续。

  • 上库令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蕴位。属太府卿。

  • 权发遣三司副使

    官名。见“三司副使”。

  • 协理监营

    见“监营”。

  • 寺丞

    官名。历朝大理寺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太仆寺、鸿胪寺、苑马寺等衙门均置,为各官署次官,协掌本寺事务,品秩自正五品至从六品不等,详见各寺丞条。

  • 评事

    官名。隋始置此官,属大理寺,掌平决刑狱。其后历代相沿,至清末废。民国初设平政院,院置评事数人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》。

  • 鸿胪寺主簿

    官名。西汉鸿胪有主簿,后代因之。隋初,鸿胪寺置主簿。唐初沿置,员二人,正八品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减一人,改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