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丹警巡院
即“警巡院”。
即“警巡院”。
官名。① 国子监诸学置,协助博士教授生徒。西晋武帝咸宁(275—280)中初立国子学,置十五员,讲授儒家经典,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(385)减为十员。南朝宋沿置十员,分掌十经; 如不置学,则仅设一员。南
亦作录疏。清朝指对“红本”之钞录。定制,六科每日到内阁领出红本,除钞发有关衙门执行外,另做摘录二份,“通本”钞贴黄,“部本”摘重点,均按月汇钞于册。一份送内阁备修史,称“史书”,一份存科备编纂,称“录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考功司置,掌有关令、丞考功之事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司仪长”,为清朝贝勒府总统领官。设一人,从四品。掌董率府僚,纪纲众务。宣统元年(1909),以避溥仪讳,改称司礼长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中军兵。《魏书·乐陵王传》: “后除 (拓跋思誉) 使持节,本将军,领护匈奴校尉,都督,中军都将。”参见“都将”。
官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与委署主事共掌承接交发题奏文移案件,协助堂郎中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 。
官名,春秋时即有此官,掌侦察或守候的小官。“斥”是“远”的意思,“候”是“侦察”的意思。《左传·襄公十一年》:“赦郑囚,皆礼而归之;纳斥候,禁侵掠。”《汉书·苏武传》:“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、
官名。秦、汉为太卜令之副。东汉并入太史丞。北齐有太卜局丞,隶太常寺太史署。隋、唐置为太常寺太卜署次官,各一员,隋朝从九品下,唐朝正九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官名,西汉置,佐令掌占卜。东汉并入太史丞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车辆制造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车人为车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司法部、临时法制院、侨务局等机构,法制局和编译馆等设编译员,国民党政府财政部置编译六至八人,蒙藏委员会设编译主任一人,编译员十至十五人,均掌编译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