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宸苑郎中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。掌理长河一带行宫事务,并掌本苑题奏咨行、补授职员之事。康熙二十三年 (1684) 设。一人,正五品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。掌理长河一带行宫事务,并掌本苑题奏咨行、补授职员之事。康熙二十三年 (1684) 设。一人,正五品。
官名。唐朝禁军左神威军统兵次官,德宗贞元三年(787)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,二人,从三品,宪宗元和三年(808)罢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,专管交通部经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七品下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中书学,职任与中书教学博士同。多省称为中书博士。一说即中书教学博士。学官名。掌教中书学生。《魏书·李彪传》记李彪曾任中书教学博士,疑即中书教授博士之职。参见“中书学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自太祖至高祖初,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,或事出当时,不为常目,如万骑,飞鸿,常忠,直意将军之徒是也。旧令亡失,无所依据。”
即乙室部大王。即“乙室王”,见此条。
州门下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记室从事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海军处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海军规制、炮械、驾驶、轮机等项事宜。辖制度、筹械、驾驶、轮机四科。置司长一人,科长四人,科员十二人,录事六人。三十四年,改称海政司。宣统
见“谏院”。
① 周朝六种治国法典合称。即治典、教典、礼典、政典、刑典、事典。属冢宰、司徒、宗伯、司马、司寇、司空六官分掌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掌建邦之六典,以佐王治邦国。一曰治典,以经邦国,以治官府,以纪万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