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天府
官署名。清朝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。顺治十四年(1657)改辽阳府置。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、府尹一人、府丞一人,所属治中、围场通判、库大使、经历、司狱、巡检兼司狱、府学教授各一人,书吏十九人。另有海防同知、军粮同知、承德县知县、典史各一人。掌理盛京地方之刑名钱谷,并掌宗室、觉罗官学。所辖地方初为二府、四厅、五州、十四县。光绪 (1875—1908) 中增至五府、四厅、六州、二十六县。三十一年置行省,遂罢尹、丞,置知府。宣统元年 (1909) 省教佐各官。二年,省承德县。
官署名。清朝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。顺治十四年(1657)改辽阳府置。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、府尹一人、府丞一人,所属治中、围场通判、库大使、经历、司狱、巡检兼司狱、府学教授各一人,书吏十九人。另有海防同知、军粮同知、承德县知县、典史各一人。掌理盛京地方之刑名钱谷,并掌宗室、觉罗官学。所辖地方初为二府、四厅、五州、十四县。光绪 (1875—1908) 中增至五府、四厅、六州、二十六县。三十一年置行省,遂罢尹、丞,置知府。宣统元年 (1909) 省教佐各官。二年,省承德县。
官名。北周初置御伯中大夫二人,武帝保定四年(公元564年)改称纳言中大夫。掌皇帝出入侍从,即侍中之任。北周任纳言中大夫者,见《北史·唐永传》:子瑾,“入为吏部中大夫,历御正、纳言、内史中大夫,曾未十旬
即罚俸,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,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 历代沿用之。唐制官员考课, 考第在中下者,每退一等,夺禄一季,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。
即“参堂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大晟府所属机构。参见“大晟府”。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三年(后11)置,为六经祭酒之一,秩上卿,以唐昌为之。
官名。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都官曹,“掌畿内非违得失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设,一人,正八品。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正八品。依例升迁左至灵,缺出由左至义升补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天圣元年(1023)始置,员一人,于河北路现任官中选差朝臣充任,掌河北路籴便粮草,以供边储。其后专置官署,或由转运使兼领,或置提举官。参见“河北籴便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掌河北路籴买粮草,以
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沿之。为统兵武官,位在都督下。亦可作为起家官。见《周书·李贤传》。
春秋时晋献公设置,见“七舆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