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业校尉
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孙权任此校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策传》:“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。”注:“《吴录》载策表曰……臣以十一日平旦部所领江夏太守行建威中郎将周瑜……奉业校尉孙权……等同时俱进。”
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孙权任此校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策传》:“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。”注:“《吴录》载策表曰……臣以十一日平旦部所领江夏太守行建威中郎将周瑜……奉业校尉孙权……等同时俱进。”
玺即印信,绶即系印的丝组。玺本印章通称,以金银铜犀角象牙等为之,百姓皆佩之。秦以后成为皇帝印信专称,以玉为之,臣民一般不得僭用。然皇后、皇太子、诸侯王亦或用之。玺即印,绶为系印的丝组(带),因玺为秦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外匠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置,员一人,以入内内侍省官充任,总领六尚局事务,序位在内侍副都知之下、閤门使之上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,随六尚局罢。官名。宋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置,为殿中省
军官名,汉置,掌幡旗的军校。幡,一种窄长的竖旗,垂直悬挂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(元延二年)冬,行幸长杨宫,从胡客大校猎。”注:“如淳曰:合军聚众,有幡校击鼓也。”
法典编纂机关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七月十六日公布的《法典编纂会官制》规定,负责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。设会长一人,由法制局局长兼任;纂修八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,属金部尚书。《魏书·穆崇传》:穆安国“历金部长、殿中尚书。”
指幕府。无论在朝官员还是地方长官的幕府,都称芙蓉府。唐朝刘禹锡《送陆侍御归淮南使府五韵》诗:“归路芙蓉府,离堂瑇瑁筵。”参看“幕府”条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 (1370) 于各王府分置,各一人,从二品,以辅弼诸王。九年罢。
官名。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。南朝时宋置此职,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记师伯为刘道彦雍州辅国府行参军,后为衡阳正义季征西行参军,世祖徐州安北行参军。世祖镇浔阳,板为参军事,署刑狱。从颜师伯屡任参军有署曹
官名。西汉置,为詹事的属官,或用中人或用士人。《汉旧仪》说:“食官令,秩六百石,丞一人。”主管中宫饮食及向皇帝上食事宜。成帝鸿嘉三年(公元前18年)并归大长秋,东汉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