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常礼仪院判官
官名。元置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,掌理太常礼仪院内部事务。
官名。元置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,掌理太常礼仪院内部事务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为四品上。北齐沿置,为长秋寺次官,位在卿下,员一人,以宦官充任。掌诸宫阁,并领中黄门、掖庭、奚官等署。四品。官名。北魏、北齐皆置,正三品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僧祗部”。官名。见“典寺署令丞”。
周朝称宗室大臣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故《诗》云: ‘惠于宗公,神罔时恫。,”韦昭注: “宗公,大臣也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设于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,掌修建大承天护圣寺,置官八员,隶太禧宗禋院。至顺二年 (1331),改隆祥使司。
清朝直隶州知州之别称。以知州别称刺史,故名。
官名。典厩丞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并州尚书省三公曹事务。其职掌与“三公郎中”略同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诸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陆军建设之章制,筹画军队之征兵、配备,负责军队之征发、调集,兼管驻外武官和外国驻华武官等涉外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始于京城设,以执政充任。后诸路亦置,皆以朝臣充任。掌宣扬朝廷意旨,安慰存问,按察官吏,采访民间利病。或不加使名,只称抚谕官。其官署称抚谕使司或抚谕司。官名。宋设此官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七品,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掌人匠词讼。置都提领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