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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常卿

汉、晋、南朝宋、齐、北魏为“太常”的尊称。南朝梁定为官名,十四班,掌宗庙祭祀礼乐宾客车舆天文学校陵园等事,领明堂、二庙、太史、太祝、廪牺、太乐、鼓吹、乘黄、北馆、典客馆等令、丞,陵监、国学及协律校尉、总章校尉监、掌故、乐正等。陈因之,三品、中二千石。北齐置为太常寺长官,三品,掌管宗庙祭祀礼乐。历朝沿置。以其掌礼乐祭祀,或称乐卿。隋、唐正三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奉常正卿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 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名司礼卿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。又或委大臣为礼仪使,总制定礼仪之事,置太常礼院参议礼制,本官职权渐轻,唯掌祭祀礼乐之事务,其政令则仰承礼部。北宋初为三品寄禄官,仅表示品级俸禄,不预寺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成为职事官,正四品。南宋因之。自南北朝迄宋,位列诸卿之首,事权虽有削夺,地位清要。辽、金沿置,地位渐轻,金从三品。元初不置,唯以寺丞、翰林管理寺务,世祖至元九年(1272)始置,正三品。武宗时改升太常寺为太常礼仪院,遂罢。元末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为太常司长官,明洪武三十年(1397)复为太常寺长官,正三品。明南、北京各置太常寺,均设寺卿,南寺卿多以科甲出身者充任,北寺卿则自永乐(1403—1424)以来,常由乐舞生累资迁任,甚或加礼部侍郎、尚书衔掌寺。至隆庆(1567—1572)初始改用科甲出身者。清朝置满、汉各一员,正三品,掌管坛庙祭祀。或隶礼部,或独立。又别委管理寺事大臣总领寺务,位在其上。明、清位次大理卿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太常寺省入礼部,遂废。自北齐以来,亦称“太常寺卿”。参见“太常寺”。


官名,汉置,俸中二千石,掌礼仪祭祀。每祭祀,先奏其礼仪;及行事,常赞天子。每选试博士,奏其能否。大射、养老、大丧,皆奏其礼仪。每月前晦,察行陵庙。有丞一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后世多沿置。参看“太常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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