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太宰

太宰

官名。④即大宰。亦名冢宰,简称宰。相传殷朝始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建六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”郑玄注: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《周礼》列为六卿之一,天官之长,掌王家内外事务,总百官,赞王命。西周王室所设,为朝廷百官之长: 诸侯所设,掌内宫之事。春秋战国时期,周王室及鲁、郑、宋、齐、楚、吴、邾、曾等国皆置,为执掌国政的列卿之一。西魏、北周依《周礼》建六官,置大冢宰为天官府长官。②西晋置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三上公,因避司马师讳,改太师为太宰,居上公之首。常与太傅、太保并掌朝政,为宰相之任,一品。东晋、南朝用作赠官,多用以安置元老勋旧大臣,名义尊荣,无职掌。宋一品,梁十八班,陈一品、万石。北魏、北齐则于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三师之上,别置太宰,皆一品。③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尚书左仆射置,兼门下侍郎,行宰相之职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复改尚书左仆射。④ “太宰令”简称。⑤吏部尚书的别称。


1、百官之长。商朝始设太宰,周朝也称冢宰,为天官首领,是辅佐国君治理国家的官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:“乃立天官冢宰,使帅其属而掌邦治,以佐王均邦国。”注:“《尔雅》曰:冢,大也;冢宰,大宰也。”因此,后世以冢宰为宰相之称。

2、春秋时各国的宰相称太宰。北周文帝又据《周礼》建六官,设天官大冢宰卿一人。隋唐及以后历代多不设此官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二·太宰》。

3、太常属官。掌祭品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奉常,秦官,掌宗庙礼仪,有丞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。属官有太乐、太祝、太宰……有雍太宰、太祝令丞,五畤各一尉。”注:“文颖曰:雍,主熟食官。如淳曰:五畤在雍,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。师古曰:如说是也。雍,右扶风之县也。太宰即是具食之官,不当复置饔人也。”

4、汉朝王国内主之官。《汉书·英布传》:“(随何)乃与二十人俱使淮南。至,太宰主之,三日不得见。随何因说太宰曰……太宰乃言之王,王见之。”注:“服虔曰:淮南太宰作内主。”

5、晋避司马师讳,改太师为太宰,其职权仍同太师,而不同西周的冢宰,也不同于东周时的太宰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二·太宰》。

6、宋徽宗崇宁年间,曾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,右仆射为少宰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左仆射、右仆射》。宋钦宗靖康年间又恢复旧名。明清两朝也称吏部尚书为太宰。

7、夏商周三代掌管伙食的官也称太宰。贾谊《新书·胎教》:“所求滋味者非正味,则太宰荷斗而不敢煎调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中光禄大夫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建武 (335—348) 中置。位在左、右光禄大夫之上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

  • 精膳署长

    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任。承掌院、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。

  • 公使人

    元朝官署中职司杂事的人员。包括跟随官长的祗候,外出勾捕的曳剌,看守监狱的禁子等。头目称为首领或总领,副职称面前。北方在四两包银户、南方在税粮三石以下户内选差; 免纳科差、税银,免当杂泛差役,并可支请食

  • 拟票

    即“票拟”。

  • 五军照磨所

    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于五军都督府分置,专掌文牍。后革。

  • 京都园苑四面监

    ①官署合称。即唐朝司农寺所属东都苑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监,各置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二员,分掌所管方面苑内宫馆、园池; 又有录事、典事等。②唐朝司农寺属东都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监长官的合称,各置一员,从六品

  • 开国男

    爵名。初指男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。晋朝始置,位在开国子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男,位视比二千石,班次之; 陈置为九等爵第六等,六品,秩视二千石; 隋朝

  • 部集

    汉代将军僚属。员额各一人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总知营事。”

  • 直年旗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掌八旗联合会理事之大臣。额设八人,每旗各一人。于都统、副都统内特简。任期一年,岁终更代。掌八旗会理之事,并于年终将八旗已结、未结及其他年例之事向皇帝汇报。

  • 食采

    即食邑、采地、封地、封邑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郑国》:“本周宣王弟友为周司徒,食采于宗周畿内,是为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