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全招讨使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,置司于碉门(今四川天全)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使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。下辖鱼通路(今四川康定东)万户府、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等机构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,置司于碉门(今四川天全)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招讨使二员,经历、知事各一员。下辖鱼通路(今四川康定东)万户府、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等机构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掌酿酒及酒糟制物。设提督太监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,并糟瓜茄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佥书数人。
明清收藏历朝实录、宝训等书之处。在紫禁城东华门外迤南、太庙之东南。明嘉靖(1522—1566)时始建。清仍之。凡实录、圣训、方略、玉牒等书修成后皆送此保存,由内阁满本房掌管。设守尉三人,正七品; 守吏
官名。唐置,见“盐池使”。
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。属理藩院,不定期开设。《理藩院则例》编订于康熙时,乾隆时作过修订,但未专门设馆。嘉庆十六年(公元1811年)四月始置则例馆,设纂修官四人,校对官八人,翻译官、誉录官各十人,从
官名,西汉置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单于死,左谷蠡王攻其太子自立,国内乱,(张)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。汉拜骞为太中大夫,堂邑父为奉使君。”注:“(奉使君)堂邑父之官号。”应为散官,无所掌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习艺所罪犯名册、衣粮费用,编纂牢狱规则、统计书表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,统领大帐皮室军之北皮室军。设详稳。亦称“北皮室军详稳司”。参见“大帐皮室军”。
见“八作司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八作司”。
① 明代藏书阁名。为皇宫内收藏书籍之处,文臣亦在此陪侍皇帝读书并加讲解。明太祖建于南京奉天门东,成祖永乐 (1403~1424) 中迁都北京后,又于宫内建文渊阁。明、清又以此作为殿阁大学士名号。②清朝
即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又称“提点刑狱公事”,简称“提刑”,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,所到审问囚徒,详覆案牍,凡禁系淹延而不决,盗窃逋窜而不获,皆劾闻,兼掌举刺官吏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