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相
官名。吐蕃官,曰论茞,亦号大论。
官名。吐蕃官,曰论茞,亦号大论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始置于丞相府,有掾属各一人,主水利,秩第七品,蜀吴无考。魏大将军府亦置水曹掾一人,蜀吴无考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水曹属一人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水曹
官署名。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 (1407) 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冰贮之事,以供宫廷生活需要。洪熙元年 (1425) 并入本监嘉蔬署。
参见“六尚”②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后军都督府、大理寺、行人司、在京府鹰扬等八卫、安化等四府,以及直隶和州等处。清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位在兵曹掾之下,兵曹掾为兵曹长官,史为兵曹副长官,掌佐兵曹掾主兵丁征输等。后世多沿置,隋以后无。参看“兵曹”、“兵曹掾”条。
见“工部榷关监督”。
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员额一人。后省。
官署名。辽朝永兴宫所属机构。掌马群畜养蕃息之事。置侍中、敞史等职。
官名。宋以开封、祥符两县为京县,以京朝官知县事,其下置丞、主簿、尉,分设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被贬责到两广或江西瘴烟远恶和水土恶逆州县,称南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