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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院详谳处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,属大理院。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。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。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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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三侍

    官名合称。①十二卫所属亲、勋、翊三卫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为三侍。②隋炀帝时鹰扬府所领亲、勋、武三侍,非翊卫府,无此三侍。

  • 八关都尉

    洛阳周围的函谷、大谷、广城、伊阙、轘辕、 旋门、 孟津、 小平津诸关都尉的合称。 东汉灵帝光和七年(184)二月,爆发黄巾起义,三月,灵帝于上述八关置都尉,以加强京城洛阳的防卫。详见“八关都尉官”。

  • 车部郎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掌尚书省车部曹。六品。东晋罢。

  • 汉档房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所属机构。掌理汉文档案。设堂主事汉军一人掌其事。

  • 閤门通事舍人

    官名。宋朝閤门司置,初选通识文字、善于宣赞、熟于祗应者任职,后用为横班阶官以加赐武臣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职事官,从七品。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 改宣赞舍人,掌传宣赞谒之事

  • 东西作坊副使

    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,以南北作坊副使改置,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,改武阶官名,换为武显郎。

  • 讲师

    大学教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讲师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:在国内外或研究院(所)研究得有硕士或博士学位,或同等学历证书而成绩优良者;任助教四年以上著有成绩并有专门著作者;曾任高中或同等学校教员五年以上,

  • 绍兴府宗正司

    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始置,管辖行在宗子,设权主管一人领之。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罢。

  • 审刑司右详议

    官名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中于审刑司置,三人,正七品。详见“审刑司左详议”。

  • 亭卒

    秦汉亭部小吏。亭有两卒,分理内外。一为亭父,掌开闭扫除; 一为求盗,掌捉捕盗贼。或以为亭父、求盗为一职。小吏名。秦汉时城乡都置亭,亭置长,亭长的属员称亭卒。有的掌开闭扫除,有的掌寻捕盗贼。参看“亭长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