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推事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五品,奏补。掌审判。定额二十八人,刑科十九人,民科九人,分庭任事,每庭五人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五品,奏补。掌审判。定额二十八人,刑科十九人,民科九人,分庭任事,每庭五人。
官文书名。北宋前期,宰执、亲王有所陈请,例颁手诏答复,由翰林学士撰写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赐文臣太中大夫、武臣观察使以上,用手诏及批答。徽宗时又有御笔手诏,由皇帝亲笔撰书付外。
府库名,其官有令、丞,属少府。御府是太后的珍宝库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长乐御府令”条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租曹从事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遥辇九帐大常衮司的长官。见“遥辇九帐大常衮司”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始置,员二人,从八品上,属中书省,掌供奉讽谏。天授二年(691)增至五人,后除授渐滥,有“拾遗平斗量”之讥。宋初沿置,多别领中外职任,不专任谏职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
官名合称。汉朝洛阳置东西南北四部尉,由孝廉中选任,掌洛阳城郊的治安。见《汉官旧仪》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总领政务,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令、仆射。谢艾以败麻秋功,自军师将军进此职。参见“太府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初始置,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,从五品,相当于后代郎中。开皇三年(583)改都官曹为刑部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侍郎一人,正四品,为刑部副长官,协尚书同掌部务。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
见“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王、公、侯、子国皆置。职比家丞,总统臣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