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理评事

大理评事

官名。大理寺属官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四十八员,掌推按刑狱,正九品。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(648)置十员,从八品下,掌出使推覆,后加为十二员。北宋初犹有定员,与大理正、丞分掌断狱,其后别置详断官,本官遂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~1085)改制,置十二员,凡隶左断刑之事务则与大理司直详断。南宋减为八员,正八品。金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置三员,正八品,掌推按,参议疑狱、披详法状,章宗明昌二年(1191)减契丹评事一员,完颜永济大安二年(1210)减汉一员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置左评事四员、右评事八员,正七品,永乐元年(1403)改左、右各六员,如刑部、都察院诸司、道,各带管直隶地方审录,二年复旧。弘治元年(1488)裁减右评事四员。清顺治元年(1644)定堂评事满、汉各一员,正四品,十六年改正七品; 康熙六年(1667)升正五品,九年定正七品,三十八年定左、右评事汉各一员,掌左、右两寺章奏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巴牙喇图章京

    即“巴牙喇纛章京”。

  • 都勾押官

    吏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,宣徽院、三司、群牧司皆设,补正名后,理三年之选,可出为三班奉职。

  • 内翰林弘文院

    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弘文院遂改称“内翰林弘文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
  • 稿案

    清朝对地方官署中管理收发公文之低级人员统称。清朝地方官署中掌管收发公文的办事人员。

  • 镇前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为八镇将军之一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,止授予在京都任职之官,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二班。陈拟二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梁始

  • 外狡士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王室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
  • 京师高等审判厅厅丞

    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。官名,清末置,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高等审判厅”。

  • 佥书

    职掌名。明朝设于各都指挥使司及卫所等机构。专指统掌本司事以外的副职,一般一至二人,掌练兵及屯田等事。

  • 十四家博士

    博士为学官,掌讲授经学。东汉置博士十四家,开办太学。《后汉书·邓张徐张胡列传·徐防传》:“汉承乱秦,经典废绝,本文略存,或无章句。收拾缺遗,建立明经,博征儒术,开置太学。孔圣既远,微旨将绝,故立博士十

  • 司厉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厉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,掌男女诸奴,男子入于罪隶,女子入于春饎之事。下设司厉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