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理

大理

①官名。主刑罚狱讼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皋陶为大理,平民各伏得其实。”春秋晋、齐、卫诸国皆置。秦汉称廷尉,西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至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、哀帝元寿二年(前1年)、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魏、吴建国初曾改称大理。晋朝中央政府置廷尉,王国置大理,亦主刑狱。或说北魏中央亦置,《魏书·广陵王传》: “(元)羽为大理,加卫将军,典决京师狱讼。”北齐改廷尉为大理,置署,为大理寺。②南北朝至唐宋为廷尉(卿)、大理卿别称。


官名。大理又名廷尉、作士,掌刑法审判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命理瞻伤、察创、视折。”注:“理,治狱官也,有虞氏曰士,夏曰大理,周曰大司寇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皋陶为大理,平;民各伏得其实。”《正义》:“皋陶作士,正平天下罪恶也。”秦朝改大理为廷尉。汉承秦制,仍名廷尉,官俸千石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,武帝建元四年复名廷尉,哀帝元寿二年又更名大理。王莽又改名作士。属官有正、左右监、左右平。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汉书·王莽传》)。到东汉,仍名廷尉,官俸二千石,“掌平狱,凡郡国谳疑罪,皆处当以报。”属官有正、左监、左平等员吏一百四十人。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三国魏、吴建国初称大理。晋朝廷称廷尉,王国称大理。北齐称大理卿或大理寺卿。隋置大理寺卿、少卿。自隋至清,除元朝外,都沿此制。清末和民国称大理院,专掌审判,后改称最高法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书奏

    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省左、右司置,员四人,掌校定尚书省都事以下属吏功过及迁补之事。

  • 公车司马丞

    官名。西汉属卫尉,为公车司马令副职。员一人,东汉秩三百石。掌知非法。官名,卫尉属官,为令之副,主选晓讳,掌知非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卫尉》。

  • 冢人

    官名。① 掌墓地兆域的官吏。春秋战国置。《仪礼·士丧礼》: “筮宅,冢人营之。”郑玄注:“冢人,有司掌墓地兆域者,营犹度也。”②《周礼》中掌王陵墓地兆域的官员。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冢人,下

  • 中央研究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中央研究院的长官。见“中央研究院”。

  • 营军司马

    武官名。汉置,为将军所属司马之一,掌领营兵。《汉书·谷永传》记车骑将军音请谷永补营军司马。

  • 高等甄别委员会

    甄别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由下列人员组成:一、国务总理;二、各部总长;均由大总统任命。三、各部次长;四、各厅局长官;五、各部局参事;六、各部司长;每次开甄别评议会时均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任命。此外大

  • 万爽

    官名。南诏官,主财用,以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之。

  • 典东舆长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正副各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
  • 渐丁军

    元制,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,称为渐丁军。参见“牌头(1)”。

  • 中书分省

    官署名。元末置于有关行省,以处理军政事务。自顺帝至正十一年 (1351) 起,先后于济宁(今属山东)、彰德 (今河南安阳)、陵州 (今山东德州),冀宁 (今山西太原)、保定、大同、真定 (今河北正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