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督捕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洲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阳平王传》:“拜(拓跋他)使持节、前锋大将军,都督诸军事,北讨蠕蠕,破之。”
官名,也写作阁下令史。东汉置,掌威仪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:“下令史,主下威仪事。记室令史,主上章表报书记。门下令史,主府门。其余令史,各典曹文书。”
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满之法。见“考满”。
官名。三国两晋诸公、军府皆置长史,为幕僚之长。府主出征,则权置留府长史,掌留守府事。《三国志· 徐奕传》: “太祖征孙权,徙为留府长史。”《后主传》: “以丞相留府长史蒋琬为尚书令,“总统国事。”官名
官名。明制于翰林院中设典籍二人,从八品,掌本院章奏、文移之事,并管理本院图书;有侍书二人,正九品,协助典籍办理事务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皇帝左右的侍臣,无固定职掌。多选用胡人大臣子弟充任,亦任用一些善书写及通北人语言的汉人。见《魏书·奚斤传》、《术艺传》。
周朝贵族所穿礼服。各有定制等差。《礼记·杂记上》: “复,诸侯以褒衣; 冕服,爵弁服。”
官制用语。明朝指国子监监生往各衙门历事时间较短者。初历事时间短,期满回监,弘治(1488—1505) 后定为一年,期满上选。计有承运库十名、司礼监十六名,尚宝司六名、六科四十名。又有随御司刷卷一百七十
“中书省”别称。原指禁苑中的池沼,魏晋南北朝设中书省于禁苑,掌管机要,故有此称。也可指中书省的主要官员。《晋书·荀勖传》:“(勖自中书监守尚书令)人有贺之者,勖曰: ‘夺我凤凰池,诸君贺我邪!’”亦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