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 置,设主判官一人,掌有关帐籍之事。四年并归三司开拆司。
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(即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)之宗室女儿之称呼。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,给五、六品俸,不封授,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,不给俸,不封授。参见“格格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司鼎俎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周置,掌杀草之政令。见《周礼·秋官·薙氏》。
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五十分者,予以免职处分;平时考绩时有三次大过者,也予以免职,并得视其情节依法交付惩戒。
官名。即掌醢丞。官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掌醢署副长官。详“掌醢署”条。
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,即“八股文,”见该条。
即侍御史之分掌诸曹者。参见“侍御史”。
官名。新莽太子四友之一。始建国三年(后11)置,秩以大夫,以中郎将廉丹任之。官名,王莽置,为太子四友之一,中郎将廉丹曾任此官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
官名。为“地方审判厅”的主官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