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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官署署正

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初名署令,后改署正。一人,从六品。掌供祭祀用品及宫廷筵膳等事。清朝沿置,员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满员初定为四品,顺治十六年(1659)改六品,康熙六年(1667)升为五品,九年与汉员并定为从六品。


官名。明清两朝都设大官署,为光禄寺四署之一,其长官为署正,从六品,其下有署丞,从七品。掌管祭祀燕餐用的肉和蔬菜之类。参看《明史·职官四·光禄寺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光禄寺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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