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中间地域属该司,掌巡捕盗贼、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治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置于中书省及六部,储纳文书,隶中书者由制敕库房掌管。徽宗宣和二年 (1120) 罢,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复置。宁宗嘉定八年(1215),三省、枢
会合众官共谋政事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三曰官联,以会官治。”郑玄注: “官联,谓国之大事一官不能独共,则六官共举之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为侍卫之官。《魏书·奚康生传》:“后(康生)以勋除中坚将军、太子三校、西台直后。”
官名。隋唐时称烽火瞭望处为烽,称瞭望兵为烽子,称其主官为烽帅。守烽吏名。汉代边郡有督烽掾,北周则有烽帅,隶于镇戍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齐炀王宪传》:子贵,“出为豳州刺史,白兽烽经为商人所烧,烽帅纳货,不
官署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置,隶鸿胪寺。置署丞一人,正九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中罢。成祖即位复置。掌教外国使臣来朝时仪礼之事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大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财用。世祖至元十一年 (1274) 建寺,立财用规运所,秩正四品。十六年,改为总管府。武宗至大二年(1309),改都总管府,秩从二品,不久升为会福院,置院使五员。
官名。北齐置,州府属官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司徒府左西曹属官。参见“司徒左西属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