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堂
清朝对中央各部、院主官之称呼。如刑部大堂即指刑部尚书。
清朝对中央各部、院主官之称呼。如刑部大堂即指刑部尚书。
官名。清末军咨处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额设二员,由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大臣中特简。总领全处,通筹全国陆、海军及国防用兵事宜。三年,改军咨大臣。
吏名。宋朝置,分前行、后行,分掌京城、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,位在押司之下、贴司上。吏员名。宋置,亦称守分。吏部主客司有手分;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,后罢守阙习学,亦置手分。手分分前行后行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饮官令,正八品,饮官丞,正九品。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食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尚食局。参见“尚食局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食局为奉膳局,尚食局奉御为奉膳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
(1)宋代地方治安军之一。隶属于各地巡检司,与县尉司的弓手共同维持地方治安。(2)金代诸路军之一。司警捕之事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。乾隆四年 (1739) 定,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,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,遇缺题补实授,未指明何部者,掣签分部学习行走,遇缺由部照例铨补。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中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帝、后仪仗所用旛幢、仗马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伊阳监次官,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时曹是时曹掾史的省称。汉朝郡守县令置时曹掾史,掌时节祭祀之事,类似月令师。汉朝重阴阳五行,认为违时节禁忌则政教失和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时曹共政教。”
命妇名号。古称大夫之妻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定外命妇名号,置以封通直郎以上、朝奉郎以下官员之妻。金朝亦置,章宗承安二年(1197)改原王之次室封号王夫人为此。明沿置,封七品官员之妻。九品孺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