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七品,隶宣徽院,设于成宗大德四年(1300),掌宫廷诸物出纳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《司马显姿墓志》:“(先为贵华夫人) 未几,迁命为第一贵嫔夫人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○)
金、元太医阶官名,金二十五阶之第九阶,秩从五品下。元十五阶之第五阶,秩从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五品下,称保顺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晋武帝时,河西鲜卑树机能率众反抗西晋政权,征西大将军、都督雍凉等州诸军事、扶风王司马骏命平虏护军文椒督凉、秦、雍诸军击败树机能。后马隆以西平太守兼此,统兵,屯驻西平。十六国前凉时亦置,率
官名。北齐于王国置斋帅四人,掌铺设洒扫之事。
官名。新莽置,时王莽发大军结集边郡征讨匈奴,吏士放纵扰民,故置,员五十五人,镇抚边郡,督大奸猾擅弄兵者。然皆货略为市,侵渔百姓。官名,汉武帝置绣衣御史,王莽改曰绣衣执法,掌督察大奸猾。《后汉书·伏湛传
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官名。明朝王府三伴之一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置,一人,从九品。与伴读、伴讲合为王府三伴。诸王待如宾师。成祖即位,革。
即总领之意。东汉以后或用作“录尚书事”的省称。“录”的意思是“总领”,如“录尚书事”,意即“总领尚书事。”“录”始于东汉,但仅限于“录尚书事”,未见“录”其他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行太尉事节乡侯憙
洛阳周围的函谷、大谷、广城、伊阙、轘辕、 旋门、 孟津、 小平津诸关都尉的合称。 东汉灵帝光和七年(184)二月,爆发黄巾起义,三月,灵帝于上述八关置都尉,以加强京城洛阳的防卫。详见“八关都尉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