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堂案

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,谓之堂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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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陆军副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。宣统二年 (1910) ,改陆军部侍郎设,军阶副都统,正二品,特简。佐陆军大臣管理陆军行政事宜。官名。清末置,由陆军部侍郎改设。参见“陆军部”。

  • 长安四市四长丞

    长安四市,各置长丞,掌管市政治安及度量衡,为左内史属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左内史更名左冯翊,属官有……长安四市四长丞。”

  • 郡医曹

    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主医药之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华佗传》记沛“督邮徐毅得病,佗往省之。毅谓佗曰:昨使医曹吏(当作史)刘租缄胃管讫,便苦咳嗽,欲卧不安。”时在东汉之末。

  • 馆阁校理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充任,为馆阁职事之一,掌有关编校书籍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
  • 入泮

    古代诸侯的学宫,其前有半圆的池水,名为泮水,故又称泮宫。明清时因称童生入学为入泮。参见“进学”。

  • 前校令丞

    官名。见“左校令丞”。

  • 雄俊中士

    官名。见“雄俊中大夫”。

  • 和剂局

    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修合良药,出卖以济民疾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

  • 承宣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内阁所属机构。详“内阁承宣厅”。

  • 公主家直吏

    官名,为公主家的值班小官。直,通值。见《汉官》或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宗正》“诸公主……”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