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城门郎

城门郎
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门下省城门局校尉而置,隶殿内省 (即殿中省) ,后复隶门下省。员四人,从六品。唐朝沿置,掌京城、皇城、宫殿诸门启闭等事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改门局郎。后唐明宗同光元年 (923) 复旧称。宋置此官而未除授。明初再置,掌城禁及钥铜牌等。洪武十八年 (1385) 革,尽归其职于中军都督府。


官名。掌管京师城门屯兵的武官。汉朝称城门校尉,官秩二千石;隋朝称城门郎,唐朝因之,属门下省;宋废,明朝洪武初年复置,洪武十八年撤销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南部曹

    官署名。北魏置,属尚书省。管理南方州郡的考课、选举、辞讼以及巡察等事务。以南部尚书为长官,下设有南部大夫、南部长、南部令、南部郎、南部主书等属官,以及由内廷派驻的南部给事中、给事等,亦有以他职兼理曹事

  • 外委千总

    官名。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千总。其职权与千总相同,但品秩、俸饷略低,只正八品。武官名。清制绿营各汛军官中在千总、把总之下有外委千总、外委把总。外委千总秩正八品,外委把总秩正九品。

  • 次舍

    官吏所居官署及其值宿退息处。《周礼·天官·宫正》:“以时比宫中之官府、次舍之众寡。”《史记·吴王濞传》:“治次舍,须大王。”

  • 顺天府学

    官学名。清初置顺天府学,设汉儒学教授、训导各一人。又有京卫武学,设汉教授一人,训导二人,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改为顺天府武学。次年裁顺天府武学,在顺天府学中增设满儒学教授、训导各一人,分为满汉二学

  • 民事司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民事事项;二、非诉讼事件;三、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四、公证事项;五、户籍登记事项。

  • 谘议参军

    官名。梁、隋、唐、宋王府皆置谘议参军,掌谘谋众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下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王府官》,《宋史·职官二·亲王府》。

  • 供奉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 (1373) 改内府宦官衙门御用监而置,秩从七品(原为从三品),设官七人,掌诸器用造用之事。后复改称御用监。

  • 内小臣奄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,为王后的侍从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内小臣奄中士,正二命,内小臣奄下士,正一命。属天官府司内上士。

  • 中准

    官名,灵帝四年改平准为中准,使宦者为令,列于内署(见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);俸六百石,掌知物价,主练染,作采色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修合司药正司

    官署名。元置,属徽政院,秩从五品,掌修合御用药饵。设达鲁花赤一人,副使、直长各二人,掌药六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