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隋朝太府寺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少府监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掌冶方署置,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冶铸金银铜铁及涂饰玻璃玉作; 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北宋存其官名而无职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僧正”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元朝山北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。参见“提刑按察使”。
即“三司都磨勘司”。
“师”、“保”合称。负责辅导和协助君王和太子。传说虞、夏始置,商、周沿置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: “师也者,教之以事,而喻诸德者也; 保也者,慎其身以辅翼之,而归诸道者也。《记》曰: 虞、夏、商、周有师
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
官名。秦置,属少府。入汉因之,为胞人长副贰,掌屠宰之事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为胞人长之副,佐长掌宰割者。胞,通庖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
官名,又名都护司马、军司马,西汉置,秩六百石,为都护属官,掌帅兵征伐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中垒校尉,掌北军垒门内,外掌西域……西域都护加官,宣帝地节二年初置,以骑都尉、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,有
官署名。①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又作“会稽司”。初名“内官监”,顺治十七年 (1660)改“宣徽院”。康熙十六年 (1677) 改会计司。掌本府帑项出纳及庄园地亩之事,兼办选用宫女、太监等事。设郎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