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皇
传说中的古代国君,为三皇之一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古有天皇,有地皇,有泰皇。”
传说中的古代国君,为三皇之一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古有天皇,有地皇,有泰皇。”
官署名。元代海道都漕运万户府所辖千户所几经调经,至大四年(公元1311年)定为七所:温台所、庆元(今浙江省宁波市)绍兴所、杭州嘉兴所、昆山崇明所、常熟江阴所、松江嘉定所和海运香莎糯米所。秩均为正五品,
官吏的俸禄,用今天的话说,就是“工资”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孝惠高后时……量吏禄,度官用,以赋于民。”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晋武帝泰始四年(268)罢此职与振威护军,改置左、右积弩将军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护卫或作战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丧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下设丧祝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丧祝”。
官名统称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御营司,下辖行在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等五军,每军各设统制一人为长官,统称五军统制。
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,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,其甄拔由“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”执行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充任;委员六人, 监试委员一人,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。凡有下
侍御史别称。《通典》卷二四《职官》六《侍御史》:“定殿中监察以下职事及进名改转台内之事,悉主之,号台端,他人称之曰端公”。唐代御史俗称端公,因其位居御史台之端(首),故称。《通典·职官六·侍御史》:“
官名。北周置籍工中士,正二命;籍工下士,正一命。职掌阙载,属冬官府司卉下大夫。
文散官名。明置。文官正五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朝设此官,为文职正六品封阶,上称奉政大夫,下称奉议大夫。元代升为正五品。明朝正五品初授为奉议大夫,升授为奉政大夫。清朝沿用明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、
官名。汉朝中央及州郡官府均置,典领文书簿籍,经办事务。丞相或三公府称黄阁主簿,录省众事,职权甚重。三国魏末丞相府置,员四人。西晋初三公及位从公者加兵,始置主簿。东晋则诸公皆置,员二人。与祭酒、舍人主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