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法院分院院长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。见“地方法院分院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。见“地方法院分院”。
监狱官名。清光绪庚子年(公元1900年)以后,改革官制,凡新旧监狱的主官一律称管狱官。
官名泛称。① 即御史台与尚书、中书、门下三省官员。②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以尚书省为中台、门下省为东台、中书省为西台,称三省为“台省”,三省官为“台省官”。泛指御史台、尚书省、中书省、门下省的官
参见“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即“应诏左右”。《北齐书·魏兰根传》: “时应诏王道习见信于(北魏孝)庄帝,兰根乃托附之,求得在外立功。”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协掌文庙、辟雍典礼事。二人,从八品,咨补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司染署。
辽朝官署合称。又称五京计司。辽在上京设盐铁使司,东京设户部使司,中京设度支使司,南京设三司使司,西京设计司,各领一方赋税、度支、盐铁等事,合称五计司。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习念西方梵呗经咒。宫中英华殿所供西番佛象,都设近侍司其灯烛香火。凡做好事,则悬设幡榜。本厂内官,都戴番僧帽,穿红袍,黄领,黄护腰。主官有掌厂太监一人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掌理马厂事项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北宋时捧日、天武、龙卫、神卫四军的合称。宋初沿后周旧制,殿前司所属有铁骑马军和控鹤步军,侍卫司所属有龙捷马军和虎捷步军。上述四军是后周的四支主力军,北宋时仍为禁军的主力。宋太宗时,诏以美名易禁军旧号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