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政署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,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,执行《土地法》及其他土地法令。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,直隶于行政院。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成立地政署,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,署内分设总务、地籍、地价、地权四处。设署长、副署长各一人,处长四人,参事一至三人,秘书二至四人,科长、科员、技正、技士、技佐等各若干人,视察三至五人,估计专员四至六人,会计主任、统计主任各一人,于必要时并得聘用专门人员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,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,执行《土地法》及其他土地法令。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,直隶于行政院。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成立地政署,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,署内分设总务、地籍、地价、地权四处。设署长、副署长各一人,处长四人,参事一至三人,秘书二至四人,科长、科员、技正、技士、技佐等各若干人,视察三至五人,估计专员四至六人,会计主任、统计主任各一人,于必要时并得聘用专门人员。
官名,汉置。汉朝公府及郡国分曹办公,曹的正长官称“掾”,副长官称“属”或“史”。但也有称“副掾”的。《史晨后碑》载鲁国孔庙置副掾及百石卒史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,统领大帐皮室军之北皮室军。设详稳。亦称“北皮室军详稳司”。参见“大帐皮室军”。
①宋、辽、金、元“参知政事”省称。②官名。明朝各布政使司置,从三品,位在布政使之下。分左、右,无定员,随事增减。掌分守各道,及派管粮储、屯田、驿传、水利、抚民等事。清入关前六部、都察院、理藩院等衙门置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道武帝时,谒者仆射张济“以累使称旨,拜胜兵将军。”(《魏书·张济传》)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军需事务。
官名,掌礼仪等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客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列侯》:“列侯旧有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。”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。秩正八品,左右各一人。
少皋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五工正之一,贾逵释为设色之工,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官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“筮人”别称。掌筮法、卦问吉凶。《仪礼·士丧礼》: “筮者东面抽上韇, 兼执之,南面受命。命曰哀子某,为其父某甫筮宅,度兹幽宅,兆基无有后艰。筮人许诺,不述命,右还,北面指中封而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