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国子司业

国子司业
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于国子监始置,为次官,一员,从四品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省,太宗贞观六年(632) 复置,从四品下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少司成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名成均司业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旧; 睿宗太极元年(712) 加置为二员。北宋初置为四品寄禄官,仅表示品阶俸禄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置为职事官,一员,正六品,掌国子监及各学的教法、政令,为祭酒副贰; 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省,绍兴十二年(1142)复置。辽朝国子监沿置。金朝国子监亦置,为正五品,掌学校之事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集贤院国子监置二员,正五品,协助国子祭酒掌学之教令,以德尊望重者为之; 蒙古翰林院下属蒙古国子监亦置二员,正五品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国子学置,正五品,明洪武十五年(1382)改隶国子监,置一员,正六品。宣德九年(1434)省,孝宗弘治十五年(1502)复置; 中都国子监亦置,洪武二十六年随中都国子监而罢; 初以有学行者任之,后由翰林院官迁转; 南京国子监亦置一员。清朝沿置,必以翰林官为之,顺治元年(1644)置满洲二员,蒙、汉各一员,乾隆十三年(1748)省满洲一员,遂为满、蒙、汉各一员,正六品,光绪三十一年(1905)随监废。参见“国子监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御马监

    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理御厩、兵符之事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改御马司设,置令、丞、奉御等官司之。二十八年更定职秩,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。下设左、右少监,左、右监丞及典簿、长随、奉御等官佐之

  • 经制发运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)置,掌江、淮、荆、浙、闽、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,设经制发运使为长官。九年,改为经制使司,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经制使。

  • 光省钱

    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。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、州县官员带中书、门下、尚书省检校官,皆需纳钱,检校太师、太尉纳钱四十千,检校太傅、太保三十千,检校司徒、司空二十千。后唐明宗天成元年(92

  • 金银库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宣徽院。掌内府金银。世宗大定二年(1162),从内藏库析出。设都监、同监领库事,秩正九品,从九品。下设本把八人,知书二人。清末置为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收全国

  • 徵事郎

    官名。唐代文散官正八品下称徵事郎。金代文散官从八品上称徵事郎。元代文散官从七品上称徵事郎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》。

  • 转运使司

    即“转运司”。

  • 道经厂

    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习演道教诸品经忏。凡建醮做好事,于隆德殿或钦安殿悬幡挂榜,如民间道士服色。主官有掌厂太监一人。

  • 高等教育会议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领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期每年会议一次,如遇重要事件,亦可临时召集会议。其议员例由学部属官、直辖各学堂监督、各省中等以上学堂监督及京外官绅之于教育事业素有阅历者充任,

  • 官师

    ① 负责某一职司官吏之长。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: “宋崇门之巷人服表,而毁其瘠,上以为慈爱于亲,举以为官师。”② 中士、下士等低级官吏的统称《礼记·祭法》: “适士二庙,官师一庙。”郑玄注: “适士,

  • 大官署署令

    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一人,从六品,后改称署正。掌供祭品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