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甲
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分山东甲、江南甲、北直甲、广东甲。掌办各省命官各项议叙、议处,汇奏分管各处官员功过册,轮办科道注销以及告病、起复、开复、捐复、副缺、查案、行文、给照等事项。
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分山东甲、江南甲、北直甲、广东甲。掌办各省命官各项议叙、议处,汇奏分管各处官员功过册,轮办科道注销以及告病、起复、开复、捐复、副缺、查案、行文、给照等事项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骑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骑兵曹长官。参见“骑兵郎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函工中士、函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驿站。设于世祖至元七年(1270),设官六员。十三年,改通政院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疆理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府、厅、州、县区划变更及增置,核办官地收放,民地买卖注册等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名。清朝称科举考试中进行复核考卷官员。详“磨勘”。
官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,员额二人,后增至三十三人,掌奏事给使差遣之役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置北京行部,设尚书二人,品秩同六部尚书,职掌则同于布政使、按察使。十八年迁都后革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
官名。明朝北京行部副长官。永乐元年(1403)置,四人,正三品。名为侍郎,其实为北京地方副长官。十八年罢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蒙疆善后委员会的长官,见“蒙疆善后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派驻尚书省驾部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