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护圣营缮司”。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员外郎统称。
①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大农令置。简称大农。秩中二千石,列位九卿。掌管全国租赋收入和国家财政开支,凡百官俸禄、军费、各级政府机构经费等由其支付,管理各地仓储、水利,官府农业、手工业、商业
宋朝仓库场务之主管人员。常以手分等吏人或衙前充当,位在监当官之下,分管有关事务,督率仓、库、斗、秤、拣、掐子等。与其副手合称“专副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置,掌造木器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。由工部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工部改为农工商部,遂废。
见“宣谕使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为宣谕使的官署,简称宣谕司。北宋末年,始遣宣谕使至各路宣谕朝廷旨意,奏报各地弊政,事已即罢。绍兴初宣谕使职权渐重,至绍兴三十二年(公元1162年)虞允文、王之望相继任川陕宣
官署名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九月北洋政府置,属礼制馆。由礼制馆编纂一人兼领,掌理典礼所用乐歌、乐器的编制事项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建康令。职掌与“延尉监”略同,为高级审判官。梁四班,陈七品。参见“建康三官”。
元称御史台为宪台, 《元史·刑法志·职制律》中记述其职掌为“饬官箴,稽吏课, 内秩郡祀, 外察行人,与闻军国奏仪,理达民庶冤辞,凡有司刑名,赋役、铨选、会计、调度、征收、营缮、鞫勘、审谳、勾稽及庶官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