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商标局

商标局

官署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。掌理商标等注册事宜。
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农商部原设商标登录处,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4年)五月五日公布《商标局暂行章程》,改为商标局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正副主官,局内分设五科办事。次年七月十五日公布《商标局组织条例》,规定商标局的职掌为办理关于商标的审定、评定、注册、译辑和公报等。设局长一人,佥事六人,主事十二人,技正四人、技士十六人。国民党政府亦置商标局,隶属于实业部。管理全国商标注册事务。局内分置五课:总务课,掌管撰拟文稿;收发文书,会计、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课事项;审核课,掌管商标呈请程序的审核;注册课,掌管商标审查及注册,审议课,掌管商标异议及评定;编辑课,掌管商标公报等的编辑。设局长一人,综理全局事务;课长五人,科员二十至三十人;审查员四人,办理审查事务;因事务之必要得延聘专家为名誉顾问;因缮写文件及其他事务并得酌用雇员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备身五职

    备身都将、备身别将、备身统军、备身军主、备身幢主的合称。北齐置。属领左右府,位在备身正,副都督之下。负责宫禁侍卫。从八品。北齐设有备身五职,都是低级近卫官。五职有左右备身五职,刀剑备身五职。见《隋书·

  • 集书令史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文书的属官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。

  • 万世

    皇帝死称万世。《汉书·淮南王传》:“万世之后,吾宁能北面事竖子乎!”《史记·梁孝王世家》:“数闻景帝好言,千秋万世之后传王,而实不行。”

  • 总统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世祖时设于路以上(亦有设总摄司者),统辖僧录司、僧正司、都纲司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总统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武宗至大四年

  • 咨议

    官名。① 曲氏高昌国所置官。② “咨议参军”省称。

  • 水部

    ①官署名。尚书台(省)诸郎曹之一。职掌水道工程舟楫桥梁之政令,具体事务分属都水使者(太舟卿)等官。设郎(郎中),资深者称侍郎。三国魏始置,或说隶左民尚书,或说隶度支尚书。西晋沿置,或说隶屯田(田曹、左

  • 常伯

    皇帝近臣泛称。《尚书·主政》: 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。”孔颖达疏: “王之亲近左右,常所长事,谓三公也。”秦汉以后,常作为侍中的别称。指帝王左右的近臣,周朝指三公。《尚书·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。”

  • 宫门将

    官名。即太子宫门将。

  • 大都尚饮局

    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。秩从六品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掌酿造御用细酒。至元十五年(1278),升为从五品。后隶宣徽院,设提点、大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
  • 初考

    官吏考核制度。明朝定为考满之法。见“考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