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商业司

商业司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属工商部,工商,农矿两部合并为实业部后改属实业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实业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国营商业的设计管理;二、民营商业的奖励、保护、监督、改良及推广;三、商品陈列展览;四、商品检验;五、商号及商标登记;六、商业团体的登记及监督;七、商业、金融及国际汇兑的调查及其调节的研究;八、交易所的登记及监督检查;九、保险公司及特种营业的核准登记及监督;十、会计师的登记及考核、监督事项;十一、调节物价及出品销场;十二、商约、商税的研究,十三、发展国际贸易;十四、商埠、商港的经营;十五、其他商业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修职佐郎

    散阶称号。明朝置,为文职从八品之升授,属四十二散阶之第三十七阶。清朝沿置,为文职从八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十六阶。官名。明代文阶官从八品升授修职佐郎。清代从八品授修职佐郎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、《

  • 太平天国后期在“王”下陆续增设的“六等爵”之一。由福王演变而成。1856年,杨韦事件后,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,天王洪秀全封其次兄洪仁达为福王,以挟制石达开。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,改为“天福”,始有是爵

  • 爵谥

    对已死的大臣追赠爵位和谥号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光烈阴皇后》:“追爵谥贵人父为宣恩哀侯,弟訢为宣义恭侯。”

  • 追封

    旧指宗室王公死后予以追加封爵。清制,如孙子承袭祖父爵位,其父母已故,即可追封。

  • 寺丞

    官名。历朝大理寺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太仆寺、鸿胪寺、苑马寺等衙门均置,为各官署次官,协掌本寺事务,品秩自正五品至从六品不等,详见各寺丞条。

  • 清江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。设提举一人,正八品,副提举二人,正九品,后革副提举。掌供办物料诸事。

  • 玉门大护军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主管玉门关的军务,领营兵。张骏时隶沙州刺史。

  • 军学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暂设机构。掌全国各项军队训练及陆军学堂的教育、学术成绩等事项。主官有处长一人,司内分设教育、步队、马队、炮队、工程队、辎重队六科,每科设科长一人,科员、编辑员、绘图员、录事若干人;另

  • 御药院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太宗至道三年(997)置。掌按验秘方,以时剂和药品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。皇帝廷试进士,则主行禁令,雕印试题及出处义理,试毕封印卷首。设勾当官,无常员,初以入内内侍充任,后参用士人。仁宗时,又

  • 大厩尉

    为大厩令的佐官,掌安全保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参看“大厩令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