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管官府商业贸易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工、商食官。”韦昭注: “商,官贾也。”
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管官府商业贸易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工、商食官。”韦昭注: “商,官贾也。”
官署合称。即尚书省、中书省、门下省。尚书、中书、门下三省并存,自三国魏始,尚书已成朝官,为政务机构; 中书也逐渐分局问政,却未转为朝官; 门下亦渐染指政事,仍以宫职尤多,国事运转须经三省而实现。南北朝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 置,设主判官一人,掌有关帐籍之事。四年并归三司开拆司。
内官名。亦作倢仔。西汉武帝始置; 位次皇后,视上卿,比列侯。元帝增设昭仪后,位次昭仪。东汉初废。汉末魏国复置,位王后以下第三等。三国魏明帝太和 (227—233) 中定为视中二千石。西晋武帝置为九嫔之
武科目殿试取录的第一名。明朝旧有武科,无武科殿试,故仅有武举人,无武进士、状元之名。崇祯四年(1631)始开武殿试,钦定一甲三人,以王来聘能舞百斤大刀,定为状元,授副总兵。清沿其制,光绪二十七年(19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行军都押司”。
女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女正职官”。
武散官名。明朝置,武官正二品,加授。万历(1573—1619)时,曾加封建州卫左都督努尔哈赤龙虎将军之号。官名。金置龙虎卫上将军,正三品上,为武散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。元代武散官中有龙虎卫上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外史下大夫著作上士佐官,员四人,正二命。官名。周置,与著作上士共掌缀国录。参看“著作上士”条。
官名。即“司田参军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