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和籴使

和籴使

官名。①北魏朝廷派遣主管某一地区和籴事务的使者,或称和籴大使。②唐德宗时,度支以边储无备,置此与边民和籴。穆宗长庆元年(821),因经年无效徒扰边民而罢。


官名。北魏始有和籴之制,《魏书·食货志》谓“收内郡兵资,与民和籴,积为边备。”即官府出钱购买民粮,以供军用,名义上双方议价交易,称为和籴。唐元和十五年(公元820年)曾命中官五人为京西和籴使。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三》谓“当时府县配户督限,甚于赋税,号为和籴,其实害民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提举诸司

    官名。南宋国史院属官,以内侍省官充任,掌国史院杂务。

  • 佃人

    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扬��》说:“官��量田佃。”(《三代《九·二五·一)《柞钟》说:“��五邑佃人事。”(《文物》1

  • 委任公务员任用资格

   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用1933年)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规定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委任公务员:一、经普通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委任职,

  • 甄用

    保荐人员的审查任用制度。北洋政府时实行此制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文官甄用令》的规定,凡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得由保荐官切实保荐,依法甄用:一、有和简任官或荐任官相当资格,由考试

  • 县学博士

    学官名。辽置掌教授县学生员、稽考学业。参见“县学”。

  • 奏事太监

    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
  • 锦衣卫前所指挥使

    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
  • 南京协同守备

    官名。明朝掌管南京留守防护之事的官员。景泰三年(1452)始置,一人,以侯、伯、都督充任,领南京五军都督府之事,其治所设于中军都督府。

  • 巡检司

    官署名。①掌管地方治安机构。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7)始置京东五路巡检司,其后各处分置,或置都巡检司。西夏沿置,仁宗天盛年间(1049—1069)不设。金、元沿置于京城及要害之处。明洪武二年(1369

  • 右前侍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前侍中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