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,改稻田务置,掌京畿诸县荒地,召人承佃。宣和三年(1121),并入西城所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有金曹,主货币盐铁事。郡国亦置,大概不主盐铁,但主钱布。《五行大义》引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金曹共钱布。”又引翼奉说:“金曹主市租。”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金曹掾及左右金
官名。宋置,为皇城司的主官。见“皇城司”。
指三辅所管辖的县令。县令为县的长官,各掌其县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冬十月,行幸长安。”“丁亥,会三辅守、令、掾史于长安。”应邵《汉官仪》:“四科取士……四曰刚毅多略,遭事不惑,明足以决,才任三辅令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见《显祖献文皇帝第一品嫔侯夫人墓志铭》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一)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额设五人,正八品。协掌各马厩、牧厂之牧马事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中置,以宦官充任,掌皇子十王 (庆、忠、棣、鄂、荣、仪、台、颍、永、济) 所居内宅事。
官名。翰林院庶吉士简称庶常,进士改庶吉士未授职以前,特派大臣督其课业,称为庶常馆教习。参看“翰林院庶吉士”条。官名。清代沿明制在翰林院设庶常馆,为新进士深造之所。每科殿试后,选文学、书法优长之新进士为
官名。北齐置。东市署次官,佐东市署令掌邺城东市的事务。
宋朝州县下等役人名。掌看守牢狱人犯。役卒名。(1)宋代置于县,掌看守狱囚。参见“推司”。(2)金代在诸县、镇、城、堡、寨的司狱之下置狱子,所掌与宋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