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吏部员外郎

官名。①吏部头司吏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一员,掌本曹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曹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,后又置选部承务郎行其职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置二员,一掌核实选人解状、簿书、资历与考课,以呈尚书、侍郎,称判南曹; 一掌判本司事务,称判废置。高宗、武则天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列员外郎、天官员外郎,寻各复旧。从六品上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初为六品寄禄官,不预司务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左右选、侍郎左右选各置郎官,协助尚书、侍郎分掌文武官铨选之事,其资序未及知府以上者为员外郎,正七品,或加尚左、尚右、侍左、侍右诸名目。详见“尚书左选”、“尚书右选”、“侍郎左选”、“侍郎右选”。②吏部佐贰官。辽朝为南面朝官。金朝为吏部尚书佐贰官,分判曹务及参议选事,所掌与郎中同,从六品。元朝略同。明初置,正六品,旋罢。清初亦置,后罢。③吏部诸司员外郎统称。如隋、唐、五代、两宋之吏部、司封、司勋、考功员外郎,明、清之文选(总部、选部)、验封、稽勋、考功员外郎等。详见各条。


官名,为吏部官员,吏部四司都设此官,他与郎中共掌或分掌该司职务。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》:“员外郎二人,从六品上,一人判南曹。皆为尚书、侍郎之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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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做官,担任官职。《史记·汲郑列传》:“使黯任职居官,无以踰人。然至其辅少主;……虽自谓贲育亦不能夺之矣。”2、称职,称职的官。《后汉书·杜林传》:“顷之,代朱浮为大司空。博雅多通,称为任职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