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司
官署名。南宋殿前司、侍卫马军司、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,为审讯狱讼机构。狱讼皆由主帅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,命精于刑律者兼管。宁宗嘉定五年(1212),命武举人主管。
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。南宋初,三衙及长江沿岸诸军均设审讯狱讼机构,称为后司。高宗、孝宗时期,所有案件均由主帅亲自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始命熟识法制的属官兼管。嘉定五年(公元1212年)又以武举人主管后司公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殿前司、侍卫马军司、侍卫步军司及长江沿岸诸军皆置,为审讯狱讼机构。狱讼皆由主帅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,命精于刑律者兼管。宁宗嘉定五年(1212),命武举人主管。
军事部门兼理司法机构。南宋初,三衙及长江沿岸诸军均设审讯狱讼机构,称为后司。高宗、孝宗时期,所有案件均由主帅亲自判决,不经属官。光宗时始命熟识法制的属官兼管。嘉定五年(公元1212年)又以武举人主管后司公事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负责缅甸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。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西魏北周时考课太守、县令的法规。西魏大统十年(公元544年)度支尚书苏绰奉命制定考课太守、县令法六条,北周时沿用,其内容据《周朝律考·后周律考》的记载为:修身心、敦教化、尽地利、擢贤良、恤狱讼、均赋役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司长官,掌田猎方面的事务,下设小田正上士以佐其职,领掌犬中士、司迹中士、弋禽中士、捕兽中士、掌皮中士、弭妖中士、剪蠹中士、庶蠹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
在和平条件下使民以粮谷捐官的制度。秦在战国时即已实行此制,其用意在于劝农。《商君书·靳令》说:“民有余粮,使民以粟出官爵,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怠。”不过实际上纳粟拜爵在整个秦代,见于文献记载的仅有一例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管理北苑,属司农卿。隋省。
教育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隶大学院,大学院改为教育部后改隶教育部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二月二十七日公布的《教育部大学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其职务为决议全国教育及学术上重要事项。委员
官名。渤海国官,居中台省。
官名。南朝陈置。《陈书·文学传》:“吏部尚书袁枢荐之于世祖,超授 (陆玠) 衡阳王文学,直天保殿学士。”为文学侍从官员。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九等。位奉恩辅国公下、不入八分辅国公上。所谓八分,系因太祖努尔哈赤时封八“和硕贝勒”,共议国政,赏赐均分,体制崇于其他贝勒,故称“八分”。后太宗皇太极定宗室爵位等级,自贝子以上皆
官署名,金朝承安四年(1199)改提刑司设。掌一路之司法刑狱、考核官吏,兼劝农桑。设按察使一员掌司事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8)设提刑按察司。二十八年,改称“肃政廉访司”。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,主管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