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门员外郎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尚书省刑部始置,为司门司次官,司其曹之籍帐,侍郎缺则厘其曹事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废,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复置,一员,从六品上,仍为司门司次官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为司关员外郎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北宋初置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实领司门之事,降为正七品。明初亦置,从五品,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罢。
官名。为司门郎中的副职,见“司门郎中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尚书省刑部始置,为司门司次官,司其曹之籍帐,侍郎缺则厘其曹事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废,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复置,一员,从六品上,仍为司门司次官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为司关员外郎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北宋初置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实领司门之事,降为正七品。明初亦置,从五品,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罢。
官名。为司门郎中的副职,见“司门郎中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隶司农卿。官名。南朝梁太仓令所属有荻库丞,掌管荻库事务。卢荻为造纸原料,故特建库以储之。陈沿置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以司法部的秘书长主管,下设铨叙、经画、统计、稽核、文牍、交涉六科。其中经画科掌理全国审判厅的设置或废止,审判管辖区域及其变更事项;交涉科掌办华洋会审、犯人引渡及其他对外事项。
官署名。①北宋前期三司所属机构。掌三司军将、大将等无品武官名籍,差除押送纲运等差遣。设管辖官二人,以判开拆司与内侍都知、押班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并归刑部都官司。②宋朝州府衙门下属
明清两朝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之合称。凡遇斩、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,先经刑部审明,送都察院参核,再送大理寺平允,其后会稿具题,呈请皇帝批准。官署名。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
南宋军名。(1)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由于辛企宗出任御营使司都统制,御营司大军统制韩世宗、前军统制张俊不服,高宗就命二将所统队伍改御营为御前,韩世宗任御前左军统制,张俊任御前右军统制,不属御营,即
见“大司农司”。
官名。卜人中之为士者。春秋鲁国有此官,掌太子出世时抱负之礼。《左传·桓公六年》: “九月丁卯,子同生。以大子生之礼举之,接以大牢,卜士负之,士妻食之,公与文姜、宗妇命之。”《礼记·内则》: “国君世子
官名,汉置,俸六百石,掌按时开闭城门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城门校尉》:“城门每门候一人,六百石。”官名。为城门校尉的属官,掌候望讥察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门各有候,萧望之署小苑东门候,亦其
官名,王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辰星司谋,北岳国将典致时寒,玄炜和平,考星以漏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工部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二人。嘉靖中革去副使。收存抄没违禁物、 礼部开送外国进来罗纻绫䌷及工部退回缎匹。官库名。明置。掌黄红等色平罗熟绢、玄色等色杭纱及青细绵布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