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直史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官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见“正谏大夫”。
金、元以后对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中掌管案牍、管辖吏员,并协助长官处理政务官员之统称。与主官、属官、堂上官相对而言。金、元时遍设于各级衙门,包括经历、都事、主事、知事、典簿、照磨、管勾(以上为从五品至九品)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属官。掌译朝鲜语之事。初置六人,后增至八人,六品二人,七品二人,八品四人。或于内务府佐领下选习者充补,或于凤凰城无品级通事内调补,皆为满员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亲府长官。详见“亲府中郎将②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《北齐书·高祖十一王传》:“(高洋) 乃使库真都督破六韩伯升之邺征 (高)渔。”
五代、北宋贡举科目名。九经即《周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毛诗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、《春秋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。考其帖书、墨义。宋神宗时罢。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五代后唐始置,宋沿置,为明经科中
官名。北宋初以检校官判四方馆,太宗淳化四年(993)置使,掌馆事。后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阶官,属横班诸司使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二员,使领本职,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之职官。隋以后历朝大理寺均设评事一官,至明朝始分左、右,分别隶大理寺左、右二寺,与二寺主官同掌所管刑名案件。明朝左、右评事各设四人,清朝减为各一人,均为正七品。官名,即“左平”,汉宣帝
官名。制陶工匠长官。西周置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昔虞阏父为周陶正”。杜预注: “当周之兴,阏父为武王陶正。”战国齐也有官印存在。官名。周置,掌制造陶器之事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昔虞阏父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