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直史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因事务繁剧,于户部总科置。一人,协尚书掌科事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梦占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金置,带领甲军以弹压河工。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明昌四年(公元1193年)敕都水监官提控修筑黄河堤及令大名府差正千户一员,部甲军二百人弹压勾当”。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
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有左右龙署,各置令及丞,掌御马及诸鞍乘。左龙署又有左龙局,右龙署又有右龙局,各置都尉。隋则并为龙厩一署。参见“龙厩署令丞”。
官署名。辽于各属国各置详稳司,称为某国详稳司,属北面属国官。各掌其本国兵马之事,设官有某国详稳、某国都监、某国将军、某国小将军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,明元帝永兴元年(409)以晋兵将军、幽州刺史奚斤为之,巡行州郡,问民疾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见《魏书·太宗纪》、《奚斤传》。
官制术语。清制,凡汉官任外职,如离本籍过远不能迎养父母者,得请改为近省,以行省之毗连者为限,谓之告近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:“磬氏为磬。”北周据此置磬工中士,正二命;磬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玉下大夫。
官名。元于诸总管府司狱司,设司狱一人,丞一人佐之,以提控狱囚。明于京府及外府置司狱司司狱,员额一人,秩从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