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染署
官署名。北齐太府寺始置,有令、丞,又别领京坊、河东、信都三局丞。隋朝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隶少府监,寻与司织署合并为织染署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府寺始置,有令、丞,又别领京坊、河东、信都三局丞。隋朝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隶少府监,寻与司织署合并为织染署。
官名。见“内史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祝下大夫诅祝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左侍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(579)置。东京夏官府吏部次官,佐吏部下大夫掌东京六府官员选举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见“东京吏部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。属尚宫局,员二人,从七品,为司言之佐。唐朝改正七品。协掌宣传启奏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,负责帝、后御膳的烹制及进奉,在进食前要先尝。其下设丞。为皇帝左右亲近之职。侯刚以左卫将军领之,后被解此职,虽余官未动,但颇为失意。或以宗室子弟兼领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江苏省设一人,驻清江浦,掌理收放治河银两之事。咸丰三年(1853)裁撤,河款分别归淮扬、淮海、淮徐各道兼管,后归并淮扬海道及徐州二道兼管。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道总督,掌管河工款项出
官名。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,有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人;安庆等处、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、副使一人。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,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。明洪武十五年(公元1382年
①指有封邑的贵族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 “封君皆低首仰给焉”。颜师古注: “受封邑者,谓公主及列侯之属也。”② 因子孙显贵而受封典的人,也称“封君”。参见“封典”、“封翁”条。(1) 爵位名。战国时代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