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左右布政使之别称。
官名。为“地方审判厅”的主官,见该条。
辅翼、训谕、侍从皇太子及担任太子宫内名项职务的官员的统称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司染署。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仁部长官,置一人,居司政下。
宋朝流外官、进纳官及摄官统称。依法,有举主二员,可参吏部或本路监司选阙,但不能注某些差遣窠阙,如主簿、县尉相兼处。
官场用语。南宋初,原北宋有官人流落金朝者来归,称归朝官。通常只添差不厘务差遣。
清朝对庶常馆中由翰林官充任“教习”者之俗称。以别于由大臣充任之“大教习”。无常额,由翰林院掌院学士于侍读学士以下官内选学问优长者派充。掌教授庶吉士满、汉文课程。参见“庶常馆”。
即“小吏部下大夫”。
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