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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市

①官名。《周官》地官之属,掌市之政令,度量禁令,为一市之长。新莽更名市令、市长置,职掌市场政令,正度量,息讼争,止奸商,管理集市贸易。时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。掌商贾交易物价,下置交易丞五人,钱府丞一人。东汉废。② 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属地官府。以司市下大夫主之。下设小司市上士一人,辖均工中士、平准中士、泉城中士等。掌管市内秩序,兼管市门税征收。


官名,西汉置,掌市场贸易、平定物价、为商家储存货物等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、邯郸、临甾、宛、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。东市称京,西市称畿,洛阳称中,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,皆置交易丞五人,钱府丞一人……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,为物上中下之贾(价),各自用为其市平,毋拘它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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