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为县主记室的吏员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。参见“县记室掾”。
刑部尚书之别称。
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官,以授正四品文官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。明置,为文勋第七阶,秩正四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遂正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1、君主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主倡而臣和,主先而臣随。”2、公卿大夫。《周礼·天官·太宰》:“主以利得民。”注:“主,谓公卿大夫。”3、大夫之妻。《国语·晋语二》:“主孟啖我。”注:“大夫之妻称主
即“北院司徒”。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司法院。掌理各中央机关中事务官的惩戒事务。设委员长一人,初由司法院副院长兼任,后改为专任;委员九至十一人,其中须有三至五人曾充任简任法官职务的。惩戒委员的任期,初为两
官名,汉置,为市长、市令的佐官,助市长市令掌市政治安铨衡量度等,员一人,俸二百石,属吏三十六人。《后汉书·耿弇传·耿恭》:“及恭至洛阳,鲍昱奏恭节过苏武,宜爵赏。于是拜为骑都尉,以恭司马石修为洛阳市丞
官名。① 下级武官。战国秦置,位在屯长之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“徒食,敦 (屯)长、仆射弗告,赀戍一岁。”《孙子·作战》曹操注:“陈车之法,五车为队,仆射一人。”汉晋南北朝有中黄门冗从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