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宪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置,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 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(2)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。②官名。宋朝尚书内省女官,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改尚书内省制时设,职视刑部。
官署名。北周置,即御史台,掌纠察弹劾不法。见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。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置,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 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(2)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。②官名。宋朝尚书内省女官,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改尚书内省制时设,职视刑部。
官署名。北周置,即御史台,掌纠察弹劾不法。见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内外官因升迁、调转、降革、病故、守制、休致或告假等因而离开原任官缺,以待另选他人充补之称谓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服局。员二人。从七品,唐改正七品。为司仗之佐,协掌朝贺,帅女官擎执仪仗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仗”。
隋炀帝封孔子的后裔为绍圣侯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绍圣侯》。
宫廷医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官名。北魏设此官,主医药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太医署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清朝八旗中掌支俸饷之机构。设参领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八旗每旗各一人,共二十四人。章京,每旗各二人,共四十八人。骁骑校,每参领下一人,即满洲四十人,蒙古十六人,汉军四十人,共九十六人。
褒奖功臣的方式之一。《明史记·事本末》卷七二记明崇祯三年(公元1635年)“赐故都督戚继光表忠祠”。清代有昭忠祠、贤良祠,同治时郡王僧格林沁卒,祀昭忠祠;光绪时大学士李鸿章卒,入贤良祠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被贬责到两广或江西瘴烟远恶和水土恶逆州县,称南行。
官名。北宋初以检校官判四方馆,太宗淳化四年(993)置使,掌馆事。后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阶官,属横班诸司使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二员,使领本职,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
军队指挥机关。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,其指挥机关为团本部。主官有团长(上、中校)一人,下设团副(中、少校) 二人, 副官(上、中尉)一人,旗官(中、少尉)一人, 军士六人, 军官相当官十人,军士相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拟克狄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,拟明智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