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伦
官名。西藏有此官,负责协助达赖办理全藏行政事务,凡噶厦议决案件,必须经其审定,然后呈请达赖裁决施行。
官名。西藏有此官,负责协助达赖办理全藏行政事务,凡噶厦议决案件,必须经其审定,然后呈请达赖裁决施行。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内廷之中,专纠内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。详见“典礼司”。
官文书名。又称殿札。即宋朝臣僚上殿奏对时所上文字。凡知州以上朝官朝见皇帝或向皇帝告辞,皆用此。
官名。西汉尚方已有中、左、右之分。东汉末设令,为少府属官。三国魏沿置,六百石、七品。西晋沿置。东晋省并尚方令,主作御刀绶剑诸器物。南朝宋复置,亦掌造军器; 齐沿置; 梁隶少府卿,为右尚方署长官,一班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十四年(公元1888年)北洋海军建成,遂于威海卫设立海军提督衙门,设提督一人为长官,总领北洋海军舰队。舰队编为左、右翼、中翼、后翼四队。以总兵二人分任左、右翼长,兼管中军,并各分管一铁甲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,协理南方州郡事务,亦参议礼仪制度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传说有虞氏置。掌烹饪供饮食的官长。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: “逃奔有虞,为之庖正。”官名,掌管膳食。《左传·哀公元年》:“逃奔有虞,为之庖正。”注:“庖正,掌膳之官。”
官名。宋英宗治平元年(1064)置,属亲王府,掌教授皇族子弟。凡皇族年三十五或年十五以上及一百一十三人之王府,置四员。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(1142),改为王府教授。
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勋卫府及勋府卫士。详见“勋卫”。
官名。西汉末隗嚣曾置,时有明威将军王遵。西晋、南朝齐、梁、陈及北魏、北齐、北周皆置为杂号将军名号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,定为武职二十四班第十三班,大通三年(529)移入轻车将军班中; 陈五品,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一。凡烟瘴缺、苗疆缺皆属此类,俱三年俸满,有政绩而无差失者,例即升用。沿海缺、沿河缺历俸升擢视同边俸。边疆水土恶厉,或不到三年即可升迁;其水土非甚恶劣,苗疆非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