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扶风丞
官名,汉置,为右扶风的副贰长官,佐右扶风行其职事。参看“右扶风”条。
官名,汉置,为右扶风的副贰长官,佐右扶风行其职事。参看“右扶风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
代行京兆尹职事。京兆尹掌治京师。参看“京兆尹”条。
即“库掌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龙图阁”。
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于《尚书·立政》,为掌持王用的器物或御车的仆夫。
行长史即代行长史。长史,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皆置,为事务长官;将军也置为幕僚之长。《后汉书·彭宠传》:“宠乃发步骑三千人,以吴汉行长史,及都尉严宣、护军盖延、狐奴令王梁,与上谷军而南。”参看“长史”条
官名。明朝苑马寺副长官。一人,正四品。协寺卿掌管本寺六监二十四苑马政,而听于兵部。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保章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官名。宋代置于转运使司,备差遣各种事务。
官名,东汉置,即代理中郎将。《后汉书·马成传》:“代来歙守中郎将。”参看“守”条2、“守兼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