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寺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库部长官,职掌同库部尚书。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三年(760)置,隶秘书省司天台,一员,正六品上,为冬官正副贰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副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副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佐官,秩正三品。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巡抚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刑部置,分属都官司,掌配隶人名籍。哲宗元祐四年(1089),并入举叙案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复置。南宋沿置。由都官郎官领之。
官名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边境疆界的守备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掌疆,中士八人,史四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。”贾公彦疏:“按其职阙,虽未知其事,盖掌守疆界,亦是禁戒之事,故在此也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大将军,为领兵之职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 “使大将军军监治众等四人将五千骑,分三队,出塞各数百里。”新莽时另置十二人,行监察事,领属似有不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 “内置司命军正,外设军监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明代漕粮北运,由沿途各卫所官兵任领运官。清仿明制,于山东、河南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浙江、湖北、湖南八省设卫、所,卫置守备,所置千总,分统运军领运漕粮。清初以屯田分给卫军,罢其杂徭,专司领运。旋改
官吏的车舆服制。历朝按等级地位高低制定有严格的规定,因而成为官吏等级的标志。《尚书·舜典》: “明试以功,车服以庸”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故为车服旗章以旌之”。韦昭注: “旌,表也。车服、旗章,上下有
官名。南宋置,掌巡逻稽察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