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属门下省。职掌不详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三》。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八旗、内务三旗护军营低级武官。从八品。协护军校掌辖护军。
殷朝诸长官合称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三二九八○片: “甲午贞,其令多尹作王寝。”参见“族尹”。一般政务官的合称。商代设置,西周金文称之为“诸尹”或“殷正百辟”,《尚书·盘庚》称之为“百执事”,《酒诰》称之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宦官。掌供应豆类食具所盛的各种酱制食物。《周礼天官》: “醢人,奄一人,女醢二十人,奚四十人”,掌四豆之实”,“凡祭祀,共荐羞之豆实、宾客、丧纪,亦如之。为王及后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无定员定职,遇印务札蓝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。
官名。见“左右武伯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年(1377)于各祠祭署置,一人,正七品,以宦官充任,二十四年改置奉祀,以流官充任,隶太常司(后改太常寺)。参见“祠祭署”。
官名。南宋御营使司、宣抚使司置,助理本署公事,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。
即“金部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