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司谏
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 (988) ,改右补阙置,掌规谏讽谕,七品。其后,非有特旨不领谏职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始令专任谏诤,凡发令举事,有不便于时、不合于道,大事则许廷议,小事则许上封。正七品,隶中书外省 (后改中书后省) 。南宋初,令不隶中书。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)复名右补阙,光宗绍熙二年 (1191) 复旧名。明朝置为詹事府属官,从九品,多由他官兼任,掌箴诲鉴戒、拾遗补过。
官名。宋置,掌规谏讽谕,属中书省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中书省》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 (988) ,改右补阙置,掌规谏讽谕,七品。其后,非有特旨不领谏职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始令专任谏诤,凡发令举事,有不便于时、不合于道,大事则许廷议,小事则许上封。正七品,隶中书外省 (后改中书后省) 。南宋初,令不隶中书。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)复名右补阙,光宗绍熙二年 (1191) 复旧名。明朝置为詹事府属官,从九品,多由他官兼任,掌箴诲鉴戒、拾遗补过。
官名。宋置,掌规谏讽谕,属中书省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中书省》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义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实缺官员,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,即饬令开去本职; 官位低者另候补委,官位高者另候简用。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实缺官员,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, 饬令开去本职; 官职低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,正二品,与左中丞实为御史台长。同年即罢。详见“左御史中丞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掌管马、牛的牧养,属太仆,六品。见《晋书·食货志》。
官制用语,即量才授官。宋朝分选人注拟差遣窠阙为十等,每等为一选。第一选为两府司录,次赤令、留守、两府、节度、观察判官、少尹,顺次至第十选,为中下县、下县簿尉。
官名。元置,掌御用冠帽。属侍正府,参见该条。
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。清代对副将敬称协镇。参看“副将”条。
州府长官之别称。州长官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韦彪传》:“宜简尝历州宰素有名者,虽进退舒迟,时有不逮,然端心向公,奉职周密。”
“同知枢密院事”简称。
官名。北齐置,太史署次官,亦称太史丞。佐太史署令掌本署事务。